
近段时间,面对持续干燥少雨天气,森林火险系数增大,为严防辖区的森林火灾,守护好童市的良好生态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童市镇推出“四条举措”,压实各级责任。
实行“三个顶格处理”。即禁止任何火种进山,否则一律顶格罚款五百元并全镇通报;禁止一切野外用火,如烧土坎、烧田坎、土子灰、秸秆焚烧等行为,凡查到野外冒烟和有焚烧痕迹的,一律严查到人顶格罚款三千元,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;凡造成山林火灾者,一律依法顶格处理。
干部同处同罚。为压实镇村两级干部责任,确保特护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位,童市镇启动森林防火“尽职免责、失职追责”问责机制,凡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、履职不到位的,对“三个顶格处理”与干部(包括镇负责干部、办村干部、村支部书记)进行同步对应处罚。
加强空档巡查。在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、“五包一”责任制和“日报告”的基础上,针对下午4点至7点干部下班吃饭、村民下班空闲时期安排镇级副林长和各线干部分片区进行巡林,并在护林系统软件上上传实时巡查照片,配备喇叭边巡查边宣传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。
鼓励群众举报。设立野外用火、野外冒烟有奖举报电话,鼓励动员全镇村民查找、举报森林火灾隐患和相关违法行为,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,给予举报人一百元的奖励。
截止目前,全镇已累计召开相关会议68场次,在重要路段、进山入口设置值班点40余处,张贴防火标语1100余条,发放宣传单6000余张,全镇上下已逐渐形成了人人宣传、人人防火的良好局面。下一步,童市镇将继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,使广大群众更进一步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齐心协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。
一审:晏昭鑫
二审:毛平平
三审:胡波兰
责编:晏昭鑫
来源:童市镇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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